正确答案: B
容易被塑造和培养
题目: A公司从去年年底到今年6月份已经进行了两次校园招聘会,但招聘期快要结束了,人力资源部赵经理提出来进行第三次校园招聘的请示。赵经理愁眉苦脸地说:“前两次人力资源部去招聘,收的简历就不多,通过面试的很少,而且最终的录用方案需要用人部门主管决定,所以录用名单是回公司后确定的。由于入校招聘与发放录用,通知书之间的时间间隔过长,结果不少应聘者的资料缺失,联系方式不明确,发了录取通知书都没有回音了,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万一他们不回来报到那可怎么办呢?所以只能选择一些没有去过的院校,再进行一次校园招聘了。”王总经理问:“再去招聘时间是否还来得及?这次校园招聘还会不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你有没有解决的方法呢?”这三个问题让赵经理愣住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毕业生没有在其他企业中服务过,比较容易被塑造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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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
在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老王,在公司工作已经10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但在公司中是B类员工。公司内部规定,B类人员不是正式员工,在相同(或相似)的岗位、干相同(或相似)的工作,享受的待遇不相同。2015年公司发放亲属慰问费2000元,没有老王的份儿,他向有关负责人询问,得到的回答是:B类人员不享受此种待遇。他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遭到公司拒绝。老王感到自己在公司受到不公平待遇,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老王要求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
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
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单选题]员工提案改善建议次数属于平衡计分卡中( )指标体系。
学习与成长
解析:学习与发展角度的指标为其他领域的绩效突破提供手段。它注重分析现有能力与满足需求能力之间的差距,将注意力集中在内部的技能和能力上。相关的绩效指标包括新产品开发循环期、新产品销售比率、流程改进效率等。
[多选题]组织承诺这一概念最早是由Becker(1960)提出。他将承诺定义为由单方投入(side-bet)产生的维持"活动一致性"的倾向。在组织中,这种单方投入可以指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如:福利、精力、已经掌握的只能用于特定组织的技能等。他认为组织承诺是员工随着其对组织的"单方投入"的增加而不得不继续留在该组织的一种心理现象。
组织承诺包括( )三个因素。
情感承诺
继续承诺
规范承诺
解析:1.组织承诺是员工认同组织,并愿意继续积极地参与其中的程度。它是个体对组织的一种态度或肯定性的内心倾向。情感承诺是指员工对组织的感情依赖、认同和投入程度;继续承诺是指员工对离开组织所带来的损失的认知,是员工为了不失去多年投入所换来的待遇而不得不继续留在组织内的一种承诺;规范承诺反映的是员工对继续留在组织的义务感,它是员工由于受到社会责任的影响而留在组织内的承诺。
[多选题]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综合考虑( )。
劳动生产率
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③劳动生产率;④就业状况;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单选题]关于人力资源的生产性和消费性的说法,错误的是( )。
人力资源的生产性和消费性是互相矛盾,互相损耗的
解析:人力资源既具有生产性,又有消费性。人力资源的生产性是指人力资源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消费性是指人力资源的保持与维持需要消耗一定的物质财富;生产性和消费性是相辅相成的。生产性能够创造物质财富,为人类或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条件;消费性则能够保障人力资源的维持和发展,同时消费性也是人力资源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相比而言,生产性必须大于消费性,这样组织和社会才能获益。
[多选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出现下列( )情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