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有些病人可以不治疗,外人不宜干涉

题目:以下哪种说法正确()

解析: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是对精神病人旨在"隔离排害"的特殊社会防卫措施,强制医疗不是一种刑罚,而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国家性强制措施。精神病人及其家属与其他病人及家属一样拥有知情同意的权利,精神科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当患者受精神疾病的影响,其知情同意能力受损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来帮助患者完成。约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有时还会发生躯体损害后果,因此必须严格掌握,必要时应及时解除约束或隔离。如果精神障碍者自己不感到痛苦,所患精神障碍没有损害其身体健康或者不会导致其死亡,也不会伤害自己或者他人,可以不治疗、不住院,外人不宜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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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时,属于无责任能力的必要条件的是()
  • D.行为当时确因精神病性症状而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E.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


  • [多选题]关于责任能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我国规定18周岁以上、智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人均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就是评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两大关键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症状支配下出现的犯罪行为可以考虑减轻或免予刑事责任

  • 解析: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多选题]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目的包括()
  • 明确患者能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法庭审理案件的医学依据

    维护精神患者的合法权益

  • 解析: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应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判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判定行为人精神状态与法律关系,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责任能力,能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结论仅仅作为法律的证据之一,司法机关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采纳与否。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目的是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使行为人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

  • [多选题]被鉴定人严某,女,26岁,初中文化程度。2005年4月30日持自家的菜刀将刚出生的婴儿杀死,然后割腕自杀被家人阻止而关人看守所。调查材料如下:严某2001年在深圳打工与丈夫相识后恋爱,于2004年10月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与婆媳及其他亲戚的关系尚可。严某平时聪明能干,个性较内向。2006年4月9日晚产下一女婴,生产后出现中度贫血,睡眠不好,食欲差,思念娘家的人,想回老家或让其母亲来陪她未果,有时想娘家的人独自流泪。2006年4月30日上午8时许,严某持自家的菜刀将刚出生的婴儿杀死,然后准备割腕自杀被家人阻止。在看守所,严某表现心情忧愁、闷闷不乐,流露出想死的念头,睡眠不好,食欲缺乏。精神检查:意识清楚,接触被动,问话对答欠中肯。检查未发现幻觉及妄想;情绪低落,表情忧伤,自诉生小孩回丈夫家后,睡眠不好,紧张、担心、担心小孩生病,不知道怎么将小孩养大;自称自己患上产后"压抑症";自认为自己太爱自己的女儿了,自己怀孕很辛苦,看到小孩一有风吹草动就紧张、担心小孩感冒;思念娘家的人,想回老家又回不成,想母亲来陪又来不成,心情不好,睡不好、吃不好,有时流泪。自认为自己怀小孩太辛苦,生下小孩的一刻自己很幸福,没有理由杀死小孩;觉得自己很疲劳,体力下降,精神不好,担心把小孩养不好,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因此想自己死了算了,想将女儿杀死后自己再自杀。自知力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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