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总包建筑工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80-45)×3%=4.05(万元) 分包建筑工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60+5)×3%=4.95(万元)
题目: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和装饰工程业务,该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2014年3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建筑工程总包结算收入180万元;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45万元。
(2)取得建筑工程分包结算收入160万元,提前竣工奖5万元。
(3)取得安装工程结算收入12万元,该项安装工程设备价款136万元,由建设方自行提供。
(4)取得装饰收入16万元,该项装饰工程消耗材料120万元,由客户自行采购。
(5)取得房屋租金17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该公司总包建筑工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80-45)×3%=4.05(万元)。建筑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承包建筑工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因此分包收入缴纳营业税=(160+5)×3%=4.95(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合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故该公司当月安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12×3%=0.36(万元);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合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故该公司当月装饰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16×3%=0.48(万元)。
3.租赁业务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金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故该公司当月房屋出租应缴纳的营业税=17×5%=0.85(万元)。
4.选项A,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选项B,查定征收适用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物的小型厂矿和作坊;选项C,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选项D,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甲某在A市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该企业于2014年2月3日成立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甲某住所即为其经营地点,税务机关在对该个人独资企业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甲某于3月20日办理了税务登记;
(2)因到8市进行临时经营,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8市税务机关根据其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要求提供2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3)该个人独资企业欠缴税款20万元,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对该企业账簿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账户上确实无钱可付,但该个人独资企业放弃了惠鑫公司应付的一笔刚刚到期的20万元货款。经了解,惠鑫公司完全有偿债能力。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规定,为追缴个人独资企业的欠税款,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
撤销权
解析:1.甲某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本题甲某于3月20日办理税务登记,超过了30天的时限,所以不符合规定。
2.税务机关可以要求该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保证金,但提供保证金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本题税务机关要求其提供2万元的保证金,超过了规定的上限,所以,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数额是不符合规定的。
3.题目表述均属于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所享有的权力。
4.根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企业放弃债权的行为。
[单选题]甲公司“预付账款”科目年末借方余额20000元,其中:“预付账款--丙公司”明细科目借方余额17500元,“预付账款--乙公司”明细科目借方余额2500元;“应付账款”科目年末贷方余额15000元,其中:“应付账款--A工厂”明细科目贷方余额25000元,“应付账款--B工厂”明细科目借方余额1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项目的金额为( )元。
30000
解析: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合计数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合计数,再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但是本题不涉及坏账准备,不用考虑坏账准备问题。所以甲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项目的金额=20000+10000=30000(元)。故选项D 正确。
[多选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
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居民纳税人”知识点。
[单选题]某固定资产的原价为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固定资产使用的第二年应计提的折旧额为( )元。
16
解析:60×4/(1+2+3+4+5)=16(万元)
[多选题]平行结转分步法的特点有( )。
不计算各生产步骤所产半成品成本,只计算本步骤所发生的生产费用
各步骤之间不结转半成品成本
各步骤应计算本步骤发生的生产费用中应计入产成品成本的份额
将各步骤应计入产成品成本的份额平行结转,汇总计算产成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解析:平等结转分步法的优点:各步骤可以同时计算产品成本,平行汇总计入产成品成本,不必逐步结转半成品成本;能够直接提供按原始成本项目反映的产成品成本资料,不必进行成本还原,因而能够简化和加速成本计算工作。缺点:不能提供各个步骤的半成品成本资料;在产品的费用在产品最后完成以前,不随实物转出而转出,即不按其所在的地点登记,而按其发生的地点登记,因而不能为各个生产步骤在产品的实物和资金管理提供资料;各生产步骤的产品成本不包括所耗半成品费用,因而不能全方面地反映各该步骤产品的生产耗费水平(第一步骤除外),不能更好地满足这然步骤成本管理的要求。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的是( )。
长期借款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票据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应收账款根据相关科目的明细账余额科目计算填列。
[多选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12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0元,购入该种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输费4000元(已取得运输发票),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清,运输费用的增值税扣除率7%。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34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支付的相关增值税税额为102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资料(2),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解析:1.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选项D,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不计入材料成本。
2.甲企业采购A材料的成本=300000+1000+4000×(1-7%)=304720(元);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4000×7%=51280(元)。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消费税准予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不计在成本中。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70000+20000=90000(元),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4.办公楼日常维修属于增值税的非应税项目,根据税法规定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要转出。选项AD错误;销售部门领用的原材料用于办公楼的日常维修计入销售费用,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5.甲企业31日A材料结存成本=90000+304720-60000-15000=319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