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E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题目:居民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析:居民企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选项D应强调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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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14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25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后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销货退回25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2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10万元。2014年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为()万元。
2150
解析: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应税收入=(2025-25)+120+20+10=2150(万元)
[单选题]某机器制造企业为居民纳税人,2014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420万,支出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4万元,该企业201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497.2
解析: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20×14%=58.8(万元),实际发生75万元,准予扣除5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20×2.5%=10.5(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20×2%=8.4(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可以据实扣除;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420+58.8+10+8.4=497.2(万元)
[单选题]某内资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6700万元,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4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50万元,投资收益40万元。该企业当年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8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数额是()万元。
35.5
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700+400)×5‰=35.5(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为48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数额是35.5万元。
[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述不正确的是()。
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解析: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在A国设有甲分支机构,甲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甲分支机构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分支机构按规定在A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该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200
解析:A国的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在A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50×20%=10(万元),小于抵扣限额,需要补税。企业在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0×20%+(50×20%-10)=202.5(万元)
[多选题]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按收入总额核定
按成本费用核定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
解析: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方法有三种: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多选题]境外中资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自行判定实际管理机构是否设在中国境内,如果判定符合居民企业条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居民身份认定申请并提供的相关资料有()。
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企业上一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解析:境外中资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自行判定实际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在中国境内。如其判定符合居民企业条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居民身份认定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2)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3)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4)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5)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6)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单选题]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2014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为:(1)销售自产化妆品给某大型商场,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000万元。销售自产化妆品给使用单位和消费者个人,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3.4万元。(2)当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215万元。(3)当年化妆品销售成本共计为1300万元。(4)发生管理费用1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40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5)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2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150万元(包括支付给实习生工资1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并取得专用收据,实际支出职工福利费25万元(包括支付给实习生的福利费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5万元。(7)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被工商部门行政罚款6万元,向本厂困难职工直接捐赠4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8)接受捐赠收入180万元,当年向境内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取得收益为57.5万元(被投资方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回投资收益2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0%)。(上年超过标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万元)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