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犯罪嫌疑人王诚,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枪劫罪、走私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于1999年11月1日构留犯罪嫌疑人王诚,王诚提出聘请律师,公安机关以涉嫌黑社会犯罪为由拒绝了主诚的要求。1999年12月6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诚,由于案情重大,经上级人民检察的批准,延长侦查员押期限。公安机关于2000年5月1日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捶察机关认为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仍认为王诚涉嫌走私罪证据不足,迟迟不提起公诉,在公安机关的催促下,于2000年1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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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丙作出逮捕决定,应当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市公安机关执行,该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丙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丁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人民法院以提供保证金的方式决定取保候审,后因丁在一次传讯时没有及时到案,法院没收其已交缴的保证金,并责令其重新交纳保证金后仍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此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9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所以A选项正确。该法第6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本题B项中乙涉嫌分裂国家罪,故取保候审的决定与执行机关是国家安全机关。故B项正确。该法第91条第2款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C选项为原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错误。因此,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74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人民法院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因此,所以D选项错误。【陷阱分析】本题考查了两处修改取保候审原来规定之处。另两处分别考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和“同一机关,连续计算;不同机关,重新机关”的司法解释。
[多选题]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哪些机关有权行使侦查权?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
人民检察院
[多选题]刑事司法协助”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含义是什么?
主体包括我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与外国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是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或接互惠原则互相请求
[多选题]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多选题]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
[多选题]王某与张某发生口角,王某一怒之下顺手将李某放在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砸向张某,致张某轻伤,请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王某因不堪忍受张某对其多次诽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王某又与张某进行了"私了",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则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法院应充分尊重自诉案件当事人的意愿,经审查王某确系自愿,应准予其撤诉
本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法定不起诉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属于第(4)类情形,这类案件一般与被害人有特殊的利害关系,法律允许被害人酌情决定是否告诉.法院应尊重被害人的选择,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告诉以后又撤回告诉的,法院不应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刑诉解释》第272条的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