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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宋仁宗嘉祜中期,加重处罚犯罪,开始实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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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称为:()
  • 资政院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清末资政院和谘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均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实质是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附属机构,宗旨是"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 [多选题]以下属于宋代刑制中正式入律的有:()
  • 凌迟

    折杖刑

    刺配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宋代刑制。宋代刑制的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三种刑罚:(1)折杖法。《宋史.刑法志》载,"太祖受禅,始定折杖之制"。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克服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2)配役。配役刑源于隋唐的流配刑。推行折杖法之后,原有的流刑实际上便称为配役。为补死刑和折杖后的配役刑刑差太大有轻重失平之弊,朝廷遂增加配役刑的种类和一些附加刑,使配役刑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刑名。配役刑在两宋多为刺配。刺是刺字,即古代黥刑的复活;配指流刑的配役。刺配是对罪行严重的流刑罪犯的处罚。刺配源于后晋天福年间的刺面之法。宋初刺配并非常行之法,《宋刑统》也无此规定。太祖时偶一用之,意在弥补推行折杖法后死刑与配役刑之间刑差太大的弊病。但仁宗以后,刺配的诏敕日多,刺配之刑滥用,渐成常制。刺配对后世刑罚制度影响极坏,是刑罚制度上的一种倒退,在宋代和后世都曾颇遭非议。(3)凌迟。作为死刑的一种,始于五代时的西辽,是一种碎而割之,使被刑者极端痛苦、慢慢死亡的酷刑。仁宗时使用凌迟刑,神宗熙宁以后成为常刑。至南宋,在《庆元条法事类》中,正式成为法定死刑的一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项。

  • [多选题]秋审处理的结果分为()。
  • 情实

    缓决

    可矜

    留养承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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