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题目: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材料。那么下列选项中,哪项是不能调取的?()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调取和保全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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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关于证据收集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同意可以向原告收集证据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调取和保全证据。参见《行政诉讼法》第33条和《行诉若干解释》第28条。
[多选题]有关在行政诉讼中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须经法院许可
若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参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3~45条。
[多选题]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出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质证。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哪些?()
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解析:考查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1)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也就是ABC三项,同时意味着属于经质证后予以采信的证据。D项在程序上违法,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的规定,不能将其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多选题]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多选题]下列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形有:()
甲和乙共同殴伤丙,公安机关对甲作出拘留15天的处理决定,对乙作出罚款的处理决定,对此甲和乙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甲因打人而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公安机关发现甲在此之前还有盗窃行为,又针对此对其实施200元的罚款,对此甲也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
甲因盗窃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公安机关改变了对甲的行政处罚,改为罚款200元,甲既不申请撤诉,同时又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考查合并审理。《行诉若干解释》第46条。
[多选题]2003年某省政府为实施省人大的地方性规定出台一部规章,2006年省人大对该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但未对该规章废止与否作出规定。2008年某省行政机关依据该规章对甲作出处罚。甲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提出不应适用该规章。关于法院是否应适用该规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如规章与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予适用
如因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规章丧失依据不能单独实施的,不予适用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