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了本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题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宪法》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范围,其中第(12)项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中国光明厂代表中国铅锌产业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了对原产于A国的铅锌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国务院主管部门经审查终局裁定倾销不成立。光明厂对国务院主管部门的终局裁定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光明厂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光明厂如果提起诉讼,应当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为负举证责任

  •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倾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A项正确。该规定第5条规定"第一审反倾销行政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二)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即反倾销行政诉讼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或其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不完整,不应选。该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其作出的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反倾销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项正确。该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即本题中,原告光明厂仅对被诉行为的事实问题承担举证责任,C项错误。

  • [单选题]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的货物,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交由长途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外地仓库,货物仍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途中遭遇泥石流,货物全部损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丙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的风险

  • 解析:《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 [多选题]下列裁判作出后,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 原告起诉,法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作出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 解析:考查可以上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不予受理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可以提起上诉。

  • [单选题]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甲市C区法院

  • 解析:考查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而不动产物权纠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故C项正确。

  • [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送达行为的有:()
  • 甲法院在公告栏中粘贴-份侵权纠纷的判决书,并说明了裁判主要内容、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 解析:考查送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的行为。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非诉讼参与人.A项错误;法院之间不适用送达,B项错误;当事人向法院告知的事项,告知主体是当事人,告知对象是法院,C项错误;D项为公告送达,D项正确。

  • [多选题]某直辖市政府以"摩的"遍地开花影响市容为由,发布一项通知,要求凡是从事"摩的"运营的都应当取得市政府的运营许可证。关于此运营许可证,下列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因市政府发布通知时没有举行听会,规定运营许可证违法

    政府有对城市管理的权力,通过对"摩的"进行限制是合法的

    基于维护市容的要求政府进行管理,通知是合理的

  •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规定:"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该法第14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该法第15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故该题市政府的通知是违法的,故A项说法正确。B、C、D项错误,本题为选错误的选项,故B、C、D项当选。

  • [多选题]下列哪些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 甲欲杀乙,致其重伤倒地后离开现场,而乙欲爬起来前往医院就医,却因伤重站立不稳,跌入身旁的水沟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警察在追捕乙的过程中,乙夺过警察身上的手枪,随即将枪口对准警察胸部连续两次扣动扳机。但由于手枪碰巧没有装子弹,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某农民杨某为建房,私自在家旁的国防林区内砍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望天树(俗名小叶船板木)2株,木材蓄积量达8立方米。杨某系文盲,据其交待,祖祖辈辈都用这种树盖房子,从来不知此树为珍贵植物。本案中杨某的行为仍成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 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因为,乙虽然不是被杀死,而是在水沟溺死,但该水沟就在杀人现场旁边。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故A项正确。B项中,乙具有杀人的故意,而且已经实施了扣动扳机的行为,只是由于手枪内碰巧没有装子弹而使自己的杀人行为未得逞,属工具不能犯的未遂。因此,B项正确。C项中,丙认为生面粉加酒能致人死亡,故在赵二的酒中投入生面粉。但是,向他人的酒中投放生面粉的行为不具有任何的法益侵害性。因此,丙属迷信犯,不成立犯罪。因此,C项错误。D项中."不知法不免责",虽然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性质和行为后果无认识,但不能因此而免除他的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D项。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