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张某的任命后,由国家主席宣布任命
题目: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某部是国务院的组成单位,国务院总理拟提名张某为该部部长,下列有关张某任职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解析:考查国务院的组织程序。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不包括部长,故A项错误。国务院总理可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部长,故C项错误。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而不是部长,故B项错误。根据《宪法》第80条的规定,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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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网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由20名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于1年前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科技开发,结果项目失败,网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无力还债,被某银行告上法庭。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某银行提出要对网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保全,下列哪个最适宜作为本案保全的对象?
网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某银行借款时抵押的一栋写字楼的某层,价值700万元,且其上不存在其他抵押等权利负担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因此本案最适宜保全的就是C的房产,因为它与借贷关系最为密切,并且价值上也足以保证最后债权的实现。在此前提下,其他财产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保全了,否则就大大超出了标的范围,因此虽然A和D也可以保全,但是此案就不应保全了。至于B本来就不是公司财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财产不应作为公司财产来保全,况且本题也不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之股东可能为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
[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共同投资设立企业而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交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注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双方因此而发生纠纷,乙公司遂向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撤回了仲裁申请。事后,甲公司反悔,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甲公司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下,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有效救济措施是:()
根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丁市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
与甲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解析:1.根据《仲裁法》第50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B项正确。此外,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
2.根据《仲裁法》第58条,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C项正确。
3.根据《仲裁法》第58条。
[单选题]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解析:关于A选项,《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构--即复议管辖可以是某区环保局上一级业务主管--市环保(局)部门,也可以是该区人民政府。因为环保局并非属于垂直领导而属于双重领导机关,水电站既可以向上级环保局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A选项中用"应当"表述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B选项应是"中止"而非"终止",此时,作为衡量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尚处于不确定状态,对该案无从做出判断,只能先行中止该案的审理。故B项错误。C选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送达生效是行政法上具体行政行为生效的最常见方式,送达是从行政主体的角度表述,而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则称为"受领"。关于D选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该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某区环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项中"应由"不当,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