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题目: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选项AB:因为是损害股东王某自己的利益,所以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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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决定

  • 解析:选项B: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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