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代为清偿
题目:甲为投资期货于2007年10月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以后还本付息。1年后,甲投资失败,根本无法偿还乙的借款,乙多次索要,并与甲恶语相向。甲的父亲为了息事宁人,找到乙还了10万元。甲的父亲的行为属于()。
解析:清偿抵充出现于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同种数宗债务,其给付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决定以其给付清偿何宗债务的场合。甲未将其债务移转于其父,不属于债务承担。交付10万元的行为非为法律行为,不形成代理,所以也不属于代理清偿。甲父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即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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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主体的变更,是指以新的合同主体取代原合同关系中的主体,即合同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发生变更,但合同()没有发生变化。
内容
[单选题]我国《民法通则》中将超越代理权以及代理权终止以后的行为,视为()。
无权代理
[单选题]保险公司的赔付起到了替代的损害补偿机制的作用,()。
但并没有改变侵权案件的性质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出生
解析:《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单选题]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解析: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额,用以制裁违约当事人和救济受害人。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单选题]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进行分类,保险可分为()。
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解析:保险标的是保险事故指向的对象,从这一角度对保险进行分类,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