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B、乙15周岁,伙同一帮人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抢劫

题目:下列不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的是

解析:A选项中的情形属于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乙应当是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故B选项符合题意。C选项,根据《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的情形属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选项也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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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张某组织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吸纳李某、赵某、马某作为其核心成员,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应当()
  •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解析:依照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单选题]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 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 解析:本题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这个知识点被多次考到,考查的法条是《刑法》第204条第2款。根据《刑法》第204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所规定的情形为:行为人缴税后再骗税的,对于没有超过已缴纳部分的税款的,认定为逃税罪,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并且数罪并罚。本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偷税是应该缴税而不缴税或者缴了税又骗回来,实质上等于根本就没有缴税,是逃税罪;骗税是指不但没有缴过税,而且骗税,多骗出来的那部分就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本题最关键的话在于"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说明该企业已经缴纳税款19万元,那么骗回来50万元,差额达31万元,当然要数罪并罚了。这是一行为两罪的特例,司法考试曾多次考查。故ABC错误,D正确。

  • [多选题]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元,共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1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为50万元

    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 解析:甲挪用救灾款100万元是用于个人炒股,不属于改变公款用途的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据《刑法》第384条第2款的规定,对该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故A项正确。甲挪用办公经费70万元,其中50万元因其销毁账目,体现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对此应转化为贪污罪,故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前述有关司法解释,对甲应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并罚,其中的挪用公款罪涉金额应认定为120万元,贪污罪金额为50万元,故D项正确。

  • [多选题]下列行为不构成包庇罪的有
  • B、甲是吸毒者,为能买到毒品而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乙

    C、甲明知乙在走私一批汽车,为帮助乙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甲协助乙将资金汇往境外

    D、甲是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

  • 解析:《刑法》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据此,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包庇罪。《刑法》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此,B选项中甲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而不是按包庇罪处理。《刑法》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修改〕因此,C选项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洗钱罪,而不是包庇罪。《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D选项中的行为构成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单选题]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范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 解析:范某对苏某的死亡结果存在故意还是过失,这对此案的定罪起着关键性作用,要结合客观情况来判断。范某将苏某打晕后,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范某熟知道路情况,如果这条道路历来是车辆罕至,那么其将苏某遗弃在道路中间,后被车轧死,则是一种意外,范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范某持有杀害苏某的故意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且明知道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怕被人发现而仓惶逃走,将苏某遗留在道路中间,这证明此时他对苏某的死亡结果是持放任态度的,苏某的死或不死均不违背范某的意志,且苏某被车轧死是因为范某将其打晕在道路上,范某的行为与苏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为有汽车轧人的存在而中断,范某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此,本题应选A。

  • [单选题]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12岁的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强奸,后逃离。对刘某、赵某的行为该如何处罚?
  • 对刘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解析:刘某已经年满14周岁。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不正确。依据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而并非可以,选项B错误。刑法第27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赵某教唆他人从事盗窃犯罪,在盗窃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予处罚。选项C不正确。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经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选项D正确。

  • [单选题]收购废品的小贩赵某答应收购某铜厂15岁青工罗霜偷的工业用紫铜,罗遂偷出价值1500元的铜块交给赵某。2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 赵构成盗窃罪,罗不构成犯罪

  • 解析:赵某明知罗某以盗窃所得财物出售,仍答应收购,赵罗二人在罗某盗窃之前已经形成共同的犯罪意识,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共同犯罪。赵某构成销售赃物罪的前提是赵某在罗某犯罪前不知道其犯罪意图。选项A、C可排除。由题干可知,罗某犯罪时为15岁,其所犯盗窃罪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14-16周岁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因此对罗某不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D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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