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是因为宪法:()
正确答案 :ACD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解析:考查宪法的特征。
[单选题]根据《商业银行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商业银行无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都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解析:商业银行无论在境内还是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都需要经过审批,所以A选项正确。《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拨付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运资金额。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不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C选项不正确。《商业银行法》第21条规定,分支机构与商业银行总行一样,必须领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所以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关于司法的概念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D
行政是实现国家目的的直接活动,司法是实现国家目的的间接活动
司法的过程是运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将法律适用于个案的过程
解析:A项将现代司法终局性的特点张冠李戴到独立性的特点上,所以A项错误。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这一特定的概念,但是显然有司法的活动,故B项错。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正确答案 :ABD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铁路职工违章驾驶旅客列车造成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可见,A、B两项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该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C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单选题]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疑,于是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反了:()
正确答案 :C
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诉讼原则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专门机关职权。《刑事诉讼法》第3条。
[单选题]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维持一审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选项A错误。《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7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选项B、C错误。《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选项D正确。①表述不严谨;②二审法院认为诈骗罪应当更重,盗窃罪应当更轻,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的例外中关于数罪的规定,可以在不加重诈骗罪刑罚和合并执行的刑罚的同时减轻盗窃罪的刑罚,也可以维持原判,因此D项正确。且只有赵某提出上诉,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法院不能直接改判,那最好的方式就是维持判决。
[单选题]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关于我国宪法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禁止一切差别是宪法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解析: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是指公允持平、办事公道、利益均衡,正义是指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是非清楚、道义分明。我国的公平正义涵盖了这些含义,并使之法律化,通过法治实践活动使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并在法律的支持下公正地得到实现和满足。关于A选项,公平正义是树立和强化法治权威的必要前提和保证。公平正义是宪法和法律的灵魂.只有满足公平正义的宪法和法律才能得到社会成员的真心认同,并自觉遵守。也只有满足公平正义的宪法和法律才能全面展现出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积极效果。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关于B选项,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法治公平正义的主要标尺。对此,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关于C选项与D选项,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是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之一。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社会规范,维护法律及其实施的普遍性,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前提。在尊重和维护这种普遍性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我国地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群体间的不平衡的发展以及社会成员所处的社会环境差异较大这个客观现实,因此在法律制定和适用中,对特殊地区和特殊群体或个体应当做出必要的区别对待,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更完善的法律保护。对此,我国现行《宪法》在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中,多处明确规定了对妇女、老人、儿童等特殊主体的权利的特殊保护。故选项C正确,不当选。也即宪法和公平正义并不要求禁止一切差别,选项D错误,当选。
[单选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正确答案 :D
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解析:根据特定的一个或几个"系属"及其指向适用法律的不同情况,可以把冲突规范分为四种类型。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规定适用某国法律的规范,不需要根据具体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来推断。它通常表现为三种方式:(1)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2)直接规定适用外国法;(3)直接规定适用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双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是规定一个可以推定的系属,再根据这个系属并结合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去推定应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根据选择的方式,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可以分为:(1)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在"系属"中所含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中,法院可以任意地或无条件地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在这种冲突规范中,各系属所提供的可供选择的法律具有同等价值,并无主次之分。(2)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系属"中的"连结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法院只能依顺序或有条件地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有关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的"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本题中对于结婚条件的法律适用,是依据当事人有无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有无共同国籍的条件依次选择适用的,因此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项正确。
[单选题]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
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由此可知,附条件不起诉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且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之一为具有悔罪表现,选项A、D正确,不当选。根据上述第1款,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公安机关、被害人不同意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176条以及第271条第2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在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核;被害人不同意附条件不起诉的救济方式是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由此可知,附条件不起诉只需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而非征求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选项B表述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可知,选项C正确,不当选。
[多选题]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D
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可以成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都可以向普通合伙企业投资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故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B项错误,c、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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