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按过错承担责任D.不承担保证责任
题目: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人应当()。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范围,应当熟记相关法条。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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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韵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A.所有人或者管理人B.受害人C.受害人和所有人共同D.受害人和管理人共同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单选题]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这体现的是担保物权法律属性中的()。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被法定化为物权,因而具有不同于用益物权的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A项变价受偿性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一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标的物变价,担保权人从变价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认为,该特性不是担保物权的特征,而是担保物权的效力。故排除A项。B项物上代位性是指因意外原因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如果该抵押物有赔偿金或保险金,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该赔偿金或保险金行使抵押权。可见,B项也不符合题意。C项不可分性是指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故C项符合题意。D项从属性是指担保物权不能与债权分离,随着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可见,D项离题甚远。
[单选题]在我国,典权属于()。
解析:知识点是典权的性质。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如甲出国急需30万元,甲不想卖掉房屋又想获得资金,于是把房屋出典给乙,典价30万,10年期限。乙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到期甲以30万元赎回。如果期限届满,经过一定时期,甲仍然不回赎,则典物的所有权归乙。典权通过出典合同设定,是存在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由于典权的目的在于融资,从功能上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是,其核心是在对典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典权不属于A项担保物权,而是B项用益物权。典权不适用于动产,动产设典只能设立债权,称为典当。典当和质权类似,其效力却不同。典当到期不回赎,视为绝卖。故典权不属于C项动产物权。完全物权是指所有权,典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故典权是限定物权,排除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