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材料:
影视产品挤压纸媒读物是当下一个明显趋势,正推动文化生态的剧烈演变。前者传播快、受众广、声色并茂,具有文字所缺乏的诸多优越,不能不使写作者们疑惑:文学是否已成为夕阳?没错,如果文字只是用来记录实情、实景、实物、实事,这样的文学确实已遭遇强大对手,落入螳臂挡车之势,出局似乎是迟早的事。不过,再想一想就会发现,文学从不限于实录,并非某种分镜头脚本。优秀的文学实中寓虚,虚实相济,常有镜头够不着的地方。钱钟书先生早就说过:任何比喻都是画不出来的。说少年被"爱神之箭"射中,你怎么画?画一支血淋淋的箭穿透心脏?今人同样可以质疑:说恋爱者在"放电",你怎么画?画一堆变压器、线圈、插头?画不出来,就是拍摄不出来,就是意识的非图景化。其实,不仅比喻,文学中任何精彩的修辞,任何超现实的个人感觉,表现于节奏、色彩、韵味、品相的相机把握,引导出缺略、跳跃、拼接、置换的变化多端,使一棵树也可能有上千种表达,总是令拍摄者为难,没法用镜头来精确地追踪。在另一方面,文字的感觉化之外还有文字的思辨化。钱先生未提到的是:人是高智能动物,对事物总是有智性理解,有抽象认知,有归纳、演绎、辩证、玄思等各种精神高蹈。所谓"白马非马",具体的白马黑马或可入图,抽象的"马"却不可入图;即便拿出一个万马图,但是"动物""生命""物质""有"等更高等级的相关概念,精神远行的诸多妙门,还是很难图示和图解,只能交付文字来管理。若没有文字,脑子里仅剩一堆乱糟糟的影像,人类的意识活动岂不会滑入幼儿化、白痴化?可见有了这两条,写作者大可放下心来,即便撞上屏幕上的声色爆炸,汉语写作的坚守、发展、实验也并非多余。恰恰相反,文字与图像互为隐形推手。
一种强旺的文学成长,在这个意义上倒是优质影视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摘编自韩少功《镜头够不着的地方》)
问题:
(1)文中画线处"镜头够不着的地方"指的是什么?请简要概括。(4分)
(2)如何理解文中认为的"文字与图像互为隐形推手"?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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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小红看到小兰的作文写得非常好,在放学时将其抄写过来,参加了学校的作文征文比赛,获得了500元,小红的做法主要侵犯了小兰的( )。
财产权
解析: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一般而言,学生(幼儿)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受赠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题干中,小红抄写小兰的作文,获得500元作文奖,侵犯了小兰的财产权,故选择B。
[多选题]教育归根到底产生于生产活动。( )
[多选题]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功能主要有( )。
引导和培养、塑造个体发展
加速个体发展
具有延时价值
开发个体特殊才能
解析: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功能主要有:(1)学校教育按社会对个体的基本要求,对个体发展的方向与方面作出社会规范,即个体社会化;(2)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即个体个性化;(3)学校教育,尤其是中小学的基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不仅具有即时的价值,而且也具有延时的价值;(4)学校教育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单选题]起源于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建立在经验和直觉的基础上,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与研究对象的互动中理解和解释其行为和意义建构的教育研究方法是( )。
质性研究法
解析:质性研究也称为"实地研究法"或"参与观察法",它是基于经验和直觉的研究方法,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凭借研究者自身的洞察力,在与研究对象的互动中理解和解释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质性研究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方法,而是许多不同研究方法的统称。质性研究最早起源于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学科,近年来逐渐应用于教育领域,它的总体特征可以概括为一种归纳的、描述的、现场参与的研究方法。
[单选题]"见花落泪、见月伤心"这种情绪状态属于( )。
心境
解析:心境是指个体一种微弱、平静、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带有感染作用的情绪状态。心境体验会使人的情绪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染上同样的情绪色彩,它具有感染性、弥散性的特点。"见花落泪、见月伤心"就是人处在"花、月"这一情境中染上同样情绪色彩。故选择D。A选项,激情是一种爆发强烈而持续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多带有特定的指向性和较明显的外部行为。激情是指个体一种强烈的、爆发式的而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C选项,热情是一种强而有力、稳定、持久和深刻的情绪状态。它没有心境的弥散那么广泛,但比心境更强有力和更深刻,没有激情那么猛烈,但比激情更持久和稳定。热情本身没有对立的两极,它的对立面是冷淡、冷漠,但热情具有程度上的区分、指向上的区别,以饱满的热情投身于学习、工作、生活和事业的人,生活充实而有意义,更容易获得成就和敬慕。D选项,挫折属于情绪,但不属于基本的情绪状态的分类。故排除。
[单选题]某高中教师孙某旷工给学校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可依法( )。
给予孙某行政处分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题干表述,孙某的行为属于第(一)项的情形,所以学校可依法给予孙某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