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 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题目: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121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在处理民事争议的过程中,应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条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中,不应僵硬地坚持合同相对性,将纠纷作为未决难题推向社会。所以,本案中,法院应当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同时,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因此,BD选项正确,当选。AC选项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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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
解析:《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据此A项错误。《物权法》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B项错误。《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本题中李某已经将小羊交给了王某,已经无从返还,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单选题]对于收买的被拐卖的妇女锁在柴房进行毒打,打断了木棍又换铁棍继续抽打,情节特别恶劣,造成其下肢瘫痪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解析:依据《刑法》第241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强奸、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中C为正确选项。
[多选题]甲和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共犯)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甲和乙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本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10年,判处乙有期徒刑5年,。判决宣告后,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甲也没有提出上诉,乙单独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乙的上诉后,乙因突发心脏病死亡,经审查发现被告人乙根本就不构成犯罪。则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应当对被告人甲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应当对被告人乙宣告无罪
解析:《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裁定。
[多选题]下列纠纷中不适用我国《仲裁法》解决的是:()
甲与乙之间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
甲、乙、丙之间关于继承遗产的纠纷
甲公司与税务局就甲公司应当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纠纷
甲与乙之间的离婚纠纷
解析:本题考查仲裁的范围。A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仲裁,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B、D选项属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涉及身份关系的纠纷;C选项属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因此都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
[多选题]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和自由?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加劳动
解析: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受教育权和劳动权不在被剥夺之列。
[多选题]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解析: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据此,扣押时应当遵循本条第4项规定,通知当事人肖某到场。A选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3款规定:"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B选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据此,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应当由工商分局承担,而不应当由肖某承担。故C选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正确。
[多选题]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
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反垄断法》第46条第1、2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由此可知,A、B选项正确,当选。C选项考查垄断行为的民事责任。根据《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可知,C选项正确,当选。根据《反垄断法》第46、50条规定可知,对于垄断协议,法律仅规定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并未规定刑事责任。因此,若三企业实施的垄断协议行为后果极为严重,也无须承担刑事责任,D选项错误,不当选。
[单选题]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市民法。其渊源不包括:()
皇帝敕令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共和国前期罗马市民法。罗马共和国前期形成了一个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体系--市民法。其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其渊源包括罗马议会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决议、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律的解释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