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在行政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定案的依据?()
正确答案 :ABCD
行政机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通过利诱等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通过窃听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行政机关拒不提供原件,且无其他证据印证的复制件
解析:考查证据的审核认定。《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7条。
[多选题]在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出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质证。这里的新的证据是指哪些?()
正确答案 :ABC
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解析:考查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2条规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1)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2)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3)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也就是ABC三项,同时意味着属于经质证后予以采信的证据。D项在程序上违法,根据《行诉若干解释》的规定,不能将其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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