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
题目:甲借用乙的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消费者丙从甲雇佣的营业员丁处购买商品时合法权益受损。消费者丙就其损失请求赔偿的对象是:()
解析:考查使用他人营业执照时的经营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本题中甲是营业执照的使用者,乙是营业执照的持有人,正确选项为D选项。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关于市民法和万民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市民法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它早期是仅适用于罗马居民的法律
万民法是通过民众大会和元老院的决议形成的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市民法与万民法体系的形成。市民法是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法律,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内部,是罗马国家固有的法律。市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范。罗马居民不仅包括罗马公民,也包括居住在罗马的非罗马公民,因此,A项不正确。万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制定的法律,因此D项不正确。万民法的基本内容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有关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万民法很少涉及、仍然适用市民法。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D项。
[多选题]在下列哪几种情况下,国际法院可以对国家间的争端行使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双方均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且声明接受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的管辖权
争端当事国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将问题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在争端当事国双方同为当事国的国际条约中规定争端应由国际法院解决
解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三个方面:第一是自愿管辖,即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第二是协定管辖,指在现行条约或协定中规定各方同意将有关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第三是任择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可以通过发表声明就具有某些性质的争端对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当事国接受法院的管辖为当然具有强制性,而不需要再有特别的约定。这些争端一般包括:对于条约的解释、违反国际义务的任何事实、违反国际义务而产生的赔偿的性质和范围等。
[单选题]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外国法的查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由当事人提供、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途径、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等合理途径仍不能获得外国法律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A错,B正确。又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C错误。依该条第2款的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错误。
[单选题]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本案诉至人民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审查的内容?()
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诉解释》第25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04条、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第263条的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因此,只有D不须审查。
[多选题]下列属于债的发生原因的有:
某商场为吸引顾客,宣布每月1日14~15时在该商场购物的顾客可以抽取幸运奖
某乙未经他人允许,擅自把他人的肖像用在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袋上
某丙捡到某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支票1张,拒不返还
解析:A选项属于单方允诺,单独行为为债的发生原因。B选项虽为协议行为,但该协议为人身关系的协议,不为财产关系的协议,而债权为财产权,故不为债的发生原因。C选项为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为债的发生原因。D选项亦为侵权行为。
[多选题]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解析:《刑诉解释》第184条第1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根据该条第(1)项的规定,高某有权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选项A正确,当选。根据第(6)项的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就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但并不能直接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选项C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184条第3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选项B是对该规定的正确表述,当选。《刑诉解释》第184条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由此,并非对于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都可以简化举证、质证,对于有异议的证据,庭审时应重点调查。选项D错误,不当选。
[多选题]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选项A、D分别符合第3、5项的规定,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选项A、D当选。选项B中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属于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的情况,合议庭采纳有瑕疵的证据是有一定依据的,虽然对证据的认识有偏差,但不是违法审判行为,所以不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了应当追究审判人员责任的情形:"依职权应当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进行鉴定、勘验、查询、核对,或者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故意不进行,导致裁判错误的。"选项C中,辩护方提出的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关系到被告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的问题,是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合议庭应当进行调查、核对,而不应置之不理。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属于违法审判行为导致的错误裁判,根据上述规定应当承担责任。所以,选项C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