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营业税

题目:甲公司将一幢别墅无偿赠与某希望小学。根据税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当缴纳的税种是:()

解析:考查税种的适用。《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故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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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订立了进口一批机器的合同,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由韩国某航运公司所属的"明浩"号运输。运输途中由于"明浩"号的过失在公海与一巴拿马籍货轮相碰,导致甲公司的机器受损。关于本案,依《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甲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韩国某航运公司对因碰撞导致的巴拿马籍船舶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但对本船承运的机器免责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海上货物运输--海牙规则。A错,因为依《海牙规则》承运人对航行过失引起的损失是免责的,所以不能向航运公司提出索赔。B正确,航运公司对航行过失是免责的,而一切险对此类风险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甲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C不正确,乙公司是托运人,本题货损与托运人没有关系。D正确,依《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对本船承运的货物是免责的,但与对方船舶不是合同关系而是侵权关系,因此,韩国公司对对方船舶因碰撞引起的损失不能免责。

  • [单选题]下列可以适用确认无效判决的情形有:()
  •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

  • 解析:只有选项B完全符合适用确认无效判决的条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75条。

  • [多选题]某修配厂与某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规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合同双方所在地及A市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A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行过程中,修配厂认为该项技术存在缺陷,双方发生争议。修配厂据此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均未选定仲裁员,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丁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丁于是指定了甲、乙、丙3名仲裁员。修配厂认为甲与研究所有利害关系,申请其回避。首席仲裁员丙审查后确认申请理由不实,决定甲不予回避。修配厂要求公开审理,研究所则不同意,仲裁庭根据案情,决定公开审理。研究所对此不服,仲裁庭经过研究,又决定不公开审理。研究所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庭因此决定中止仲裁程序。一周后,研究所表示愿意出庭,仲裁庭决定再次开庭。开庭前仲裁委员会指定某机构对该项技术进行了鉴定,但始终未告知当事人鉴定报告的内容,只由仲裁庭内部掌握和参考。裁决作出后,修配厂以仲裁员甲在仲裁该案件时应予回避而未回避为由,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问题:根据以上的情况介绍,指出仲裁协议、仲裁庭、仲裁员以及仲裁程序存在哪些法律上的问题,并说明理由或正确的做法。

  • [单选题]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随后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根据该和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对于该裁决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

  • 解析:仲裁庭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A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C、D项正确。

  • [单选题]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不正确的是:()
  • 丙因犯为境外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之日起计算

  • 解析: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所以A项正确。《刑法》第55条的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B项正确。《刑法》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因此,C项错误,应选;D项正确。

  • [单选题]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

  • 解析:A项错误,制宪权与修宪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力。修宪权受制宪权的约束,不得违背制宪权的基本精神和原则。B项正确,人民作为制宪主体并不意味着人民直接参与制宪的过程,也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C项错误,关于宪法的制定《宪法》本身没有规定,《宪法》第62条只规定了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D项错误,1954年宪法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形式公布,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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