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田某的行为虽然属于正当防卫,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题目: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对此,下列哪些评论是不正确的?()
解析:考查法律责任。黄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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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民警甲在夜间巡逻期间,见一货车停放在路边,但是驾驶室内并没有人,甲觉得可疑便上车去搜查。恰好货车司机乙回来,因为夜黑没有看清甲的警服,误以为是偷车的,便手持木棒向其挥过去喝令甲下车。甲却误以为乙是犯罪分子偷袭,情急之下开枪将乙打死。下列选项中,对民警甲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是:()
假想防卫
解析:本题仍是考查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民警甲误以为是犯罪分子偷袭而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
[多选题]以下哪些选项是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原则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两审终审原则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第10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以上三条均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的基本原则里,所以ABC正确。控辩平等对抗是集中于庭审阶段的诉讼模式,是庭审的内在价值,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单选题]甲公司从乙服装厂购买服装1000套,约定乙7月31日交货,付款期限为8月31日。7月底交货后,甲公司发现衣服的质量远远低于约定的标准,导致无法上市。基于上诉情况,甲公司的下列哪一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行使不安抗辩权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可知,甲公司可以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故A项正确,C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B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单选题]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解析:《联合国宪章》第13条规定,"联合国大会应发起研究,并作成建议,提倡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纂",因此大会不具有立法权,联合国大会决议仅具有建议的性质。《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已是公认对国际法渊源的权威说明,该条除传统国际法渊源外,还涉及了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然而该条并没有列入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大会的任何决议,因此,联大决议不应具有国际法效力。故A错误。《联合国宪章》第18条还规定,大会之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故B错误。《联合国宪章》第18条亦规定,大会对于重要问题之决议应以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2/3多数决定之。此项问题应包括:关于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建议,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之选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理事国之选举,依第86条第1项所规定托管理事会理事国之选举,对于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之准许,会员国权利及特权之停止,会员国之除名,关于施行托管制度之问题,以及预算问题。关于其他问题之决议,包括另有何种事项应以2/3多数决定之问题,应以到会及投票之会员国过半数决定之。由此可知,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2/3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故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