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动产和权利B.著作权C.智力成果D,人身利益
题目: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质押的客体。质押的客体一般是动产和权利。从这一点出发再分析各选项可得出答案,本题若用排除法,更简单。智力成果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不能直接作为质权的客体。可以质押的是商标专用权以及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人身利益和权利不可转让,当然不能担保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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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公信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公信原则,理解公信原则的内容是解答此题关键,同时,考生在复习时,应当注意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的比较。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等),那么,即使登记或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这称为“权利的正确性推定效力”。其二,凡善意信赖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护,保护的方式就是承认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公信原则其目的在于对善意的交易相对人而非真正权利人的保护,仅适用于因法律行为而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情况。
[单选题]甲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入乙的电脑,窃取乙的日记资料,并广为传播日记中的秘密内容,而且大肆渲染,乙身心受到打击。乙被侵犯的权利不包括()。
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被侵害的问题。考查此类问题,应当以受到的损害为切入点来把握。同时要注意易混淆的权利之间的区别。甲传播乙日记中记载的秘密,且恶意贬损乙的名誉,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即人格权,但没有直接侵犯乙的健康权。
[单选题]甲、乙二人同在山坡上放羊,乙的羊混入甲的羊群,甲不知,赶羊回家入圈。甲的行为属于()。
解析:知识点是不当得利与拾得遗失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的区别。不当得利与这三项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态度和行为是否事实。拾得遗失物要求行为人主观知道“拾得”的法律意义;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行为人有主观过错,即故意和过失。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是管理人已经实施了管理行为。从本题所给事实看,“乙的羊群混入甲的羊群”和“甲不知”,这两个条件足以表明甲的行为不属于A、D项的拾得遗失物和侵权行为。甲只是“赶羊回家入圈”,并未实施管理,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单选题]下列有关《民法通则》表述正确的是()
[单选题]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申请续展注册的期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