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题目: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应由()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区域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一般变更,经国务院授权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宪法》第107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D选项错误。
[单选题]某选区共有选民8679人,张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那些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当选()?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11张
解析:直接选举代表当选的条件《选举法》第40条第1款:“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选举法》第41条第1款:“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在选项A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人数,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在选项B中,参加投票的人数不足选民的一半,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在选项C中,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一半,选举有效,但高所得选票不足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张先生不得当选。在选项D中,同时满足“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和“双过半”的投票规则,张先生可以当选,正确答案为D。
[单选题]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23题)
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侨居国外的华侨仍具有我国国籍,身份上是我国公民,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选项B说法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因此,我国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选项C说法正确。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即宪法是社会共同体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志的最高体现。选项D说法错误。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
[单选题]代表法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D、1992年4月3日
[单选题]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提议
[单选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D、人民政府
[多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
A、国家的利益
B、集体的利益
C、社会的利益
D、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