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混同

题目:甲乙两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此种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是()。

解析:本题考查对混同的理解。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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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 债权人

  • 解析:[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我国《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单选题]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权利人

  • 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当事人行使的该项权利是()。
  • 先履行抗辩权

  • 解析:本题考查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其最高数额为主合同标的额的()。
  • 20%

  •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的数额要求。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 [单选题]关于违约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不必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选项B错误,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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