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在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我国才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题目:根据反倾销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解析:选项A: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对已建立在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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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特殊目的公司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商务部申请批准证书。商务部向其颁发的批准证书是()。
加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股,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字样的批准证书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目的公司的批准证书。根据规定,境内公司获得核准后,向商务部申请批准证书。商务部向其颁发加注"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股,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字样的批准证书。
[单选题]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股东与实际投资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实际投资人可以根据与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分配利润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规定。实际投资者根据其与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的约定,直接向外商投资企业请求分配利润或者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多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应按规定获得批准
境内机构对外转让不良资产获得批准后,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应到外汇局办理对外转让不良资产的备案手续
受让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通过清收取得的收益,经外汇局核准后可汇出
受让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通过再转让取得的收益,经外汇局核准后可汇出
[多选题]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中,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有()。
增加注册资本
解散合营企业
修改合营企业的章程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会议的表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多选题]中国甲企业和外国乙企业签订合同欲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由甲企业以房屋出资。已知该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了登记。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企业履行了出资义务
乙企业因甲企业迟延办理登记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中迟延履行登记纠纷案件的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标的物已交付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且负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履行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以该方当事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主张该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举证证明该方当事人因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给外商投资企业造成损失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单选题]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境外公司股东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该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一定年限内应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该一定年限是()。
3年
解析: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的,境外公司应合法设立并且其注册地具有完善的公司法律制度,且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未收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多选题]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属于安全审查内容的有()。
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
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
解析: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1)外商投资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施的影响;(2)外商投资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3)外商投资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4)外商投资对国家文化安全、公共道德的影响;(5)外商投资对国家网络安全的影响;(6)外商投资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多选题]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情形的有()。
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50%以上
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合计在50%以上
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解析:所谓“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包括下列情形:(1)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在50%以上;(2)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合计在50%以上;(3)外国投资者及其关联投资者、数个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超过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4)其他导致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