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该项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题目:甲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就与股东乙公司签订合同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其中王董事是股东乙公司的副董事长。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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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的罚款。
5%以上15%以下
解析: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解析:(1)选项A: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2)选项BCD: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①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②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③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多选题]张某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约定,如果2013年12月31日,张某在异地的公司成功设立,张某将房屋卖与李某,价款230万元,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李某后悔,遂通过各种途径阻挠张某公司的设立。最终2013年12月31日,张某的公司未能设立。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该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合同生效,因为李某恶意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解析:(1)选项ABC:该题为附条件的合同,设立公司可能成功,可能失败;(2)选项C: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
[单选题]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
解析:本题考核组织机构中公司职工代表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因此选项A错误。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只能是无记名股票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发行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