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张某的合法收入数、实际财产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差距为30万元以上
题目: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哪些事项?()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问题。在一般教材中,证明对象往往是抽象的、概括的,而在具体案件中,证明对象则是具体的、明确的。因此,在思考这类题目时,一定要把抽象的证明对象理论同具体的犯罪构成结合起来。回答本题的关键也就在于,一定要搞清楚本题的主旨在于证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不是要证明受贿罪。在明确此点后,还须知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上述分析,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B、C。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在王某被杀一案中,侦查人员取得了下列线索:(1)王某的朋友李某的陈述,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的失眠症;(2)王某邻居张某的陈述,描述案发当天曾看见一个衣着邋遢的女子(后经查为留着长发的男子齐某被误认)离开王某家;(3)王某的又一邻居肖某反映,看见案发当天小区收破烂的齐某神色慌张地从王某家里跑出来,身上还带着隐约的血迹;(4)齐某在被公安机关拘传后,在侦查人员的威逼恐吓下,按照公安人员的诱导,交代其用斧头杀害王某的犯罪事实;(5)按照齐某的交代,侦查人员找到的沾有王某血迹的斧头。以上线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材料(1)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关联性
材料(2)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客观性
材料(4)不能成为证据,因为缺乏证据的合法性
解析:证据的特性具体表现如下:(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那些虚幻或虚假的情况、一切主观的东西(如本案中张某自认为长头发的一定是女子)都必须排除在诉讼证据之外。(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很明显材料(1)缺乏证据的关联性。(3)合法性。《刑事诉讼法》第54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材料(4)不能成为本案证据,而材料(5)不应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