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票据原因关系

题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解析:考查票据上的法律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关系赖以产生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票据原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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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下列关于票据贴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贴现适用于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 解析:考查票据的贴现规则。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给银行,银行在票据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票据行为。贴现只适用于商业汇票,不适用于银行汇票(该制度对银行汇票没有必要),所以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贴现须通过背书方式,由持票人转让给银行,所以BC选项的说法正确。票据贴现实际上是银行通过贴现的方式给持票人以贷款,是银行的一项授信行为,所以D选项的说法正确。

  • [多选题]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付款行进行了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丙公司,丙公司将汇票背书给丁公司,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丁公司提示付款,付款行有理由以背书不连续拒绝付款

    只有丙公司可以涂销自己的签章,丁公司无权涂销

    丙公司对丁公司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 解析:考查票据的涂销。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票据的涂销,因此涂销只能适用有关票据更改的规定。《票据法》第9条规定:"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因此只有丙公司有权涂销自己的签章,其他人无权涂销,所以B选项正确。《票据法》第57条规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丁公司将丙公司的签章涂销,汇票上只显示乙公司背书给丙公司,而没有丙公司背书给丁公司的签章,背书不连续,付款行有权拒绝付款。我国《票据法》虽未规定持票人故意涂销前手的签章,则可免除前手对涂销人的责任,但是被涂销人在票据上已没有签章,而且系权利人故意所为,权利人当然不能再向被涂销的前手主张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票据并不因为涂销一个行为人的签章而无效,所以D选项不正确。

  • [单选题]我国票据法不允许()
  • 部分承兑


  • [单选题]关于提示承兑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提示承兑人只能是持票人


  • [单选题]属于票据行为特性的是()
  • 文义性


  • [单选题]可以成为利益偿还请求权权利人的是()
  • 票据到期时的持票人


  • [单选题]空白票据补记前,持票人可以行使的效力是()
  • 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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