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公民都有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 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 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以及广播电视等 在法定范围内,公民不应因某种言论而承担不利后果

题目: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包括下列哪些?()

解析:考查言论自由。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一般说来,其范围包括:(1)公民作为基本权利主体,都有以言论方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权利;(2)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3)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口头形式,又包括书面形式,必要时还可根据法律规定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介;(4)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在法定范围内,言论自由不应给其享有者带来不利后果,因而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5)言论自由存在法定界限,受宪法和法律的合理限制,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因此,题中各项均为正确选项。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两者根本区别来自于代理权的取得的不同

    不论法定诉讼代理人还是委托诉讼代理人,都不具有当事人的地位

    如果被代理人死亡,那么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自动消灭

    在离婚诉讼中,不论是法定诉讼代理人还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要被代理人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思,被代理人仍需要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解析:一般情况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诉讼的,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选项D正确。

  • [单选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经过审查确认执行根据合法后,应立即开始执行

  • 解析: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29条。D选项错误之处在于受委托法院无权对执行根据进行审查,即便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执行根据确有错误,也只能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

  • [多选题]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30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

    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

    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

  • 解析:《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中,付款行承兑前仅是票据关系人,承兑后成为票据债务人,负有见票或到期付款的义务。A选项中"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的表述是指经甲银行承兑后才产生甲银行负担付款义务的法律效力,A选项正确。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原因关系无因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持票人。本题中,潇湘公司与楚天公司的货物买卖关系属于票据原因关系,楚天公司与甲银行的关系属于票据关系,潇湘公司无权以票据原因关系为由请求承兑行止付,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作为债务人的甲银行不得以出票人潇湘公司与持票人楚天公司之间的原因关系对抗楚天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因此甲银行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有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当然不需承担转让,C选项错误。《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根据票据法学界的一种观点,本题中甲银行作为票据债务人,可以以与自己有贷款关系的持票人楚天公司没有对自己履行还款义务为由进行抗辩,这是票据无因性的例外。基于此观点,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即使不基于此观点,基于楚天公司欠甲银行贷款是一个与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无关的独立关系,认定甲银行无权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为由拒绝付款,也不是基于票据无因性原理,B选项错误。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