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题目: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下列关于该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包括:(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讨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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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执法机构是()。
国家工商局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机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指国家工商局、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三家执法机构的职责具体划分为:国家工商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国家发改委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单选题]关于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保险公司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保费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10%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中的所称"营业额",包括相关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其附加,选项A错误;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选项C错误;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选项D错误。
[单选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解析:本题考核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的特殊规则。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等三类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的计算公式为:营业额=(营业额要素累加-营业税金及附加)×10%。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是()。
提高对市场上销售某类所有产品的检验标准
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选项A属于地区封锁;选项B属于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选项C属于抽象行政性垄断行为。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
解析:(1)选项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中的“境内”,不包含我国港、澳、台地区;(2)选项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反垄断法;(3)选项C: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但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不可排除反垄断法的适用。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消费者不可以作为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
解析:选项A: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包括间接购买人在内的消费者,是可以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的是()。
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解析: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非“达到”)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非“全球”)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选项AB);(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非“达到”)4亿元人民币(选项CD)。
[多选题]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一个多元化的概念,主要包括()。
国家工商局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多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没有正当理由、以间接方式拒绝交易的行为同样受到禁止的有()。
通过设定过高的销售价格或者过低的购买价格,变相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
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
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
解析:根据规定,下列没有正当理由、以间接方式拒绝交易的行为同样受到禁止:(1)通过设定过高的销售价格或者过低的购买价格,变相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2)削减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数量;(3)拖延、中断与交易相对人的现有交易;(4)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新的交易:(5)设置限制性条件,使交易相对人难以继续与其进行交易;(6)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