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因故未成立,相关债权人的请求权利中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 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成立失败的法律后果。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单选题]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
  • 正确答案 :D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对具体法律关系中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

  • [多选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下列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DE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 [多选题]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且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面临的困境。2012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向大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大股东(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会议有90名股东出席。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是: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 正确答案 :
  • 解析:1.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2.本题考核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B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C错误。3.本题考核公司解散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本题考核股东权利。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小股东也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所以本案中黄某的平等权、知情权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 [多选题]甲、乙、丙准备注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正确答案 :ABD
  •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首次出资1000万元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首次出资1500万元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出资1750万元


  • [单选题]对公司适用的刑事责任主要是()
  • 正确答案 :C
  • 罚金


  • [多选题]徐某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东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到2015年年底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也不能解决,于是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之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DE
  • 徐某应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徐某应以公司为被告

    王某、赵某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应当注重调解

  • 解析:本题考核解散公司的诉讼。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A 错误,选项 B 正确。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准许。所以选项 C.D 正确。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所以选项 E 正确。【该题针对“解散公司的诉讼”知识点进行考核】

  •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5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乙以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出资。乙于1月7日将房产交付公司,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5月9日,股东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履行出资义务。5月31日,人民法院责令乙于10日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6月6日,乙完成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享有股东权利的起始日期是()。
  • 正确答案 :A
  • 1月7日

  • 解析: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问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 正确答案 :C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解析:选项A、B、D是股东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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