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一般程序下,由负责调查行政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题目: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下行政机关负责人经过对调查结果的审查或根据集体讨论结果,作出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A不好理解。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事实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行政处罚的,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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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情形中,债权人可以行使抵销权的是()。
丁应付债务人100万元的货款,在债务人的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继续向债务人提供了100万元的货物,未能及时收到货款而形成债权
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股东的破产债权,不得与其欠付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不得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所以选项B错误,不具备“除外事m”。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所以选项C错误。
[多选题]2014年3月1日,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计算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时间需要考虑:法院通知债务人的时间(5日)+债务人考虑提出异议的时间(7日)+10日+特殊情况延长15日。所以选项C错误。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与连带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没有任何关系。所以选项D错误。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E错误。
[单选题]马某系某市金川区阳关办事处盖塘村村民。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市规划和建设局(位于该市银湖区)于2月29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马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马某所修建的房屋主要是供其生活居住使用。3月1日14时1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17时4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通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马某所建房屋实施全面断电。3月3日14时30分,执法人员当场宣布执行并制作了现场笔录。马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并阻止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房屋。半天时间内,市规划和建设局将马某所建的两层砖墙彩钢瓦房拆除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解析:1.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判决。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选项A错误。因建筑物的拆除而发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所以选项E错误。3.本题考核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4.本题考核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多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表明()。
丙具有股东有资格
丙不具有股东诉讼的主体资格
解析:丙作为股东持有股份的时间未超过180日。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而在2007年2月1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不具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诉讼的主体资格。所以选项AC错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所以选项E错误。
[单选题]在民事诉讼中,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而产生的代理属于()。
再代理
解析: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指定代理因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
[多选题]甲公司(位于A市甲区)租用乙公司(位于B市丁区)的一辆东风牌轻型卡车,用于货物运输。租赁费用3万元,租期3年,双方没有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租赁期间,由于甲公司的司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甲公司与某修理厂(位于A市乙区)于该市丙区订立了一份汽车修理合同,约定修理费5000元,汽车修理完毕后该企业领取汽车时支付。后来,汽车在该修理厂位于该市丁区的一个修理点修理完毕。该企业前去领取汽车时,称其资金困难,过1个月再支付修理费。但修理厂不同意,并不让该企业取走汽车。过1个月后,该企业仍未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关于租赁合同说法正确是的()。
3年期满,甲公司继续使用该车,乙公司没有要求甲公司返还汽车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3年期满,甲公司继续使用该车,乙公司没有要求甲公司返还汽车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乙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3年期满,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约定续订合同3年,但乙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期限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选项C正确。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E正确。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选项D错误。
[多选题]李蒙诉其子李前不履行赡养义务,不支付赡养费。经审理,法院判决李前支付,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承办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将法律文书交执行组织执行
如果李前对执行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
解析:本题考核执行中止的情况。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中权利人死亡的,属于终结执行的情况。选项A错误。被执行人死亡的必然导致执行终结,如果被执行人有遗产可供执行的,还要执行。选项C错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医药费的案件,承办该案的审判组织将法律文书移交执行组织由其直接移交执行,不需要当事人申请。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