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10年
题目:陈兴犯偷税罪,偷税数额为12万元,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追诉时效为()。
解析:本题考核追诉时效及偷税罪的量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再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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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乙公司财产损失,乙公司的下列主张可以得到支持的有()。
将该损失作为共益债务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弥补该损失时,主张管理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及管理人的更换。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当转让他人财产或者造成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导致他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不足弥补损失,权利人向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主张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A、D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E错误。
[多选题]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
解析:1.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所以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选项E错误。3.本题考核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4.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而非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选项B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
[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刑事诉讼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调查核实
提起自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解析: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所以选项A错误。
[单选题]甲地级市国税局认定乙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于2009年2月1日通知乙公司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了税款,还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乙公司对此不服,2009年3月15日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直到4月10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乙公司认为甲市人民政府有袒护地级市国税局的可能,于是在4月15日直接向甲地级市国税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为()。
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本案中乙公司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时间是2009年2月1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是2009年3月15日,并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且申请是以书面方式提出,所以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张某、李某和陈某三人申请设立一间专门从事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张某出资20万,李某以价值为10万的知识产权,陈某拟出资20万,其中10万为固定资产、10万为货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陈某出资的固定资产价值只有5万,则张某和李某要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股权转让、增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首次出资金额至少为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少于3万元,剩余的出资要在2年内缴清,投资公司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先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