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行政机关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题目: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材料数量、种类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制作《告知补正材料通知书》,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的,自重新收到之时为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实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所以选项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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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洪某系裕华区东府中心村村民。因所住房屋已破旧不堪拟大修,遂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翻修房屋。区规划局作出不予批准决定。洪某遂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作出维持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的复议决定。洪某遂向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规划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区规划局批准其翻修房屋要求。诉讼期间,区规划局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东府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该规划布局图由区政府批准和保存。洪某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明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关于本案法院处理和证据提交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 若法院认定洪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洪某的起诉


  • [单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设定权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设定。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和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张某为甲市地税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09年3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2009年至2011年两年间少缴营业税230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10万元。侦查机关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 解析:1.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本案中少缴营业税230万元,远超过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认定标准,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2.本题考核拘留及侦查措施。询问应当个别进行。所以选项B错误。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错误。3.本题考核其他辩护人的权利。选项C、D属于辩护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选项E须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4.本题考核逃税罪。逃税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所以选项B错误。所以选项C抬高了起刑数额,选项D缺少条件。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就构成逃税罪。所以选项E错误。

  • [单选题]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
  • 解析:1.本题考核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本题中不涉及出售的情形,所以不能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本题考核渎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对于浩华公司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属于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成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3.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A缺少“情节严重”的条件。选项C“涉及3人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选项D“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即构成情节严重。4.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措施。讯问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所以选项A、E错误。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不属于侦查措施。所以选项C错误。搜查和通缉都是侦查措施。

  • [单选题]农民甲与同村乙因灌溉发生争执厮打起来,甲叫来一帮人围攻乙,乙之妻连忙跑到派出所报案请求保护,但是派出所民警丙某素来与乙有隙,于是未加理睬,结果乙被打得头破血流。乙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当作出()。
  • 确认违法决定

  • 解析:因为当事人是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该行政行为不具有可以变更的内容,因为此时即使变更该行政行为,也不能改变行政相对人权益受损的情况。因此,A项错误。对此类行政不作为违法应依《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l款第3项的规定,作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B项正确。鉴于乙已经受伤,复议机关作出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的决定已经没有任何必要。因此,C项错误。乙之妻已提出保护请求,派出所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违法,所以复议决定不能作出维持决定。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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