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英国人丹宁在我国去世,其在我国境内留下一栋房子和若干珍贵书籍,其亲属在我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些遗产,但丹宁先生生前的住所无法查明,其经常居住地在我国北京。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对房子和书籍的继承都应适用中国法
[单选题]一艘日本籍货轮与一艘印尼籍商船在海南岛琼州海峡碰撞,两船船东就赔偿问题在我国广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来处理该纠纷?()
正确答案 :C
中国法
[单选题]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桃花电视机厂在青岛设立了一家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间,双方因利润分配纠纷诉至青岛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应适用()。
正确答案 :A
中国法
[单选题]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共同被告,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E公司所属国丙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其当然有权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适用,所以其行使追索权并没有超出有效期限。本案中,受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C
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多选题]我国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如下规定:()。
正确答案 :ABC
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则适用我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则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
[多选题]在各国的实践中,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物权关系有()。
正确答案 :ABCD
运输中的物品
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
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
[多选题]中国公民李强于1990年在国内与王丽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李丁。1995年,李强到伊朗工作期间加入了伊斯兰教组织,信仰伊斯兰教。1997年,李强到阿拉伯出差,遇到另一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冯敏,二人便在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堂举行了结婚仪式,此后李强与冯敏居住在伊拉克。1999年7月,李强回国探亲途中,飞机失事死亡。冯敏要求继续李强的遗产与王丽、李丁发生纠纷,王丽与李丁向中国法院起诉。本案中,在认定李强与冯敏的婚姻效力时,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不能适用伊拉克法律
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多选题]我国对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下列选项中可被视为最密切联系地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扶养人的国籍国
被扶养人的国籍国
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
被扶养人的住所
[单选题]甲国公民马克在日本国购买了由日本某企业生产的电器,马克来中国工作时也携带了该电器,在中国使用的过程中因电器的零件质量存在问题,导致马克受伤。马克就产品责任问题在中国某法院起诉。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
如该日本企业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产品责任。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C错是因为依第45条是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主要营业地法律,而不是法院决定。B正确,D无依据。
[单选题]在纽约有经常居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未留有遗嘱,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1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日本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项?()
正确答案 :A
美国法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1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在纽约,因此应该适用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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