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乙对丙的10000债权,甲均不可以代位行使 甲代位行使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题目: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即丙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即乙负担。所以选项C错误。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 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所以选项 E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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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15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债权人会议上经一次表决不能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的事项是()。
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上经表决不能通过而需由人民法院裁定的事项。债权人会议表决不能够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二次表决仍不能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单选题]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表述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是()。
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解析:本题考核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多选题]下列关于代理制度的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有()。
本代理是指转委托的代理
表见代理是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范围所作出的代理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选项D属于再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选项E属于越权的无权代理。
[多选题]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选项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解析:本题考核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所以选项C、D错误。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动产质押需要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所以选项E错误。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善意取得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
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
解析: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②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③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拾得遗失物、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以选项B错误。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所以选项E错误。
[单选题]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A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A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2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A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0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A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06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2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2元的价格买入A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07年1月5日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丙从A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07年1月9日要求A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为此,2007年2月12日,丙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并对此事项决议时,下列选项中,可以使决议获得通过的有()。
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甲向乙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解析: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A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为4人,4人全部通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单选题]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