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在宪法中的具体体现

题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解析:考查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等。在我国宪法中,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原则。因此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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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是文义解释中的扩大解释

    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其责任性质是严格责任。这是一种体系解释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此条属于立法解释

  • 解析:选项C中的子女应作限制解释,其中前一个"子女"应指未成年子女,后一个"子女"应指成年子女,因此C是错误的。选项B中,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其责任性质是过错责任还是严格责任呢?使用体系解释的方法,我们可以看出,它被立法者归入特殊侵权责任一类,而特殊侵权责任是严格责任。目的解释,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立法目的,也可以指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所应包含的客观目的;它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选项D是典型的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正式解释,它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从解释方法的角度说此条也是文义解释中的限制解释。

  • [单选题]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但不包括:()
  • 公民在公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意义。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以及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 [单选题]甲、乙两公司以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CIF术语订立了一份玻璃器皿的销售合同,卖方甲公司对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则下列不同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哪种情况属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 由于船长超速驾驶致使船舶触礁沉没造成玻璃器皿全部灭失

  • 解析:保险公司对海上运输中被保险货物发生的以下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导致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例如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3)损失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的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缺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迟延引起的损失或者费用。(5)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本题中A、B、C三项都属于除外责任,而D项属于承运人驾驶船舶的过失,不属于除外责任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多选题]某地发生一起伤害案件,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准备传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那么下列理解中,正确的是:
  • 可以先传唤,传唤不到案时,再拘传

    可以不经传唤程序,直接进行拘传

  • 解析:刑事诉讼的拘传不以传唤为必要条件。

  • [单选题]某公司下列再次发行债券的行为不应核准的是:()
  • 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达到公司净资产的45%

  • 解析:考查再次发行证券的限制。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16条、第18条规定。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不仅必须没有第18条规定的情形,而且还要满足第16条的规定.A选项正确,不要求发行的间隔时间。B选项银行同意延期,不属于迟延支付情形,正确。C选项不属于第18条的情形,但是违背了第16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40%的规定,故C选项错误。D选项虽然迟延事实,但已经消除。故D选项正确。

  • [多选题]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 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

    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

  • 解析:A项考查法官职业道德。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本题中,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属于审判工作秘密,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出来,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B项考查检察官职业道德。根据我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8条规定:"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检察官的身份、声誉及影响,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以及其他可能有损检察官廉洁形象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参加营利性或者可能借检察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本题中,钱检察官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没有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也不是参加营利性活动,不违反检察官职业道德。C项考查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法》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本题中,偷税行为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孙律师未举报的做法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D项考查公证员职业道德。《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学历公证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且公证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因此,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违反了上述规定,做法错误。综上,AD的做法违反了职业道德,应入选。

  • [多选题]A市的甲公司指派乙开车将一批货物运往丙公司,在返程途中,乙与居住在B市的丁驾驶的私家车于C市相撞。后相撞车辆拉往D市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毁损鉴定。甲公司起诉丁,请求其赔偿事故损害。在诉讼中,丁要求甲公司赔偿其损失费共计500元。经有管部门开出证明,本案双方都有责任,但应由丁承担主要责任,甲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 若甲公司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的,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再审的是:

  • 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

    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

  • 解析: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BCD项正确。A项错误。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民诉解释》第280条规定:"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前款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可知,该省的上半年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万元,那么其30%则为3000,2000<3000<6000。但对于反诉而言,虽然2000在符合小额诉讼的规定标的额,但反诉的立法意图之一是避免法院对本诉与反诉做出相互矛盾的判决。在本诉尚未产生既判力的情况下,要求反诉产生既判力显然与反诉制度"避免相互矛盾判决"的制度价值背道而驰。在本诉未产生既判力的情况下,反诉也不应产生既判力。故B、D项正确,A、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4.根据《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据此,合议庭可以自行采取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的措施,但罚款须经院长批准。故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 5.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故A、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要时应当对被请求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鉴定。申请人已提供鉴定意见的,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可见是在"必要时"才应当。故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6.根据《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2013年1月1日前,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的,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但人民法院2013年1月1日尚未作出保全裁定的,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定解除保全措施的期限。"故A项正确。 根据《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该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受理、2013年1月1日尚未审查完毕的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故B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故C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 [多选题]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故A项正确。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奉行"检察一体,上命下从"的体制,整体独立于外部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故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故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故D项错在后半句话,因为下级法院不能审理由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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