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C

如果合同是在中国境内订立则适用我国法律,认定王某有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合同是在丹麦订立,可以适用丹麦法律,认定王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题目: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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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依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遗嘱方式符合立遗嘱人死亡时经常住所地法律的,遗嘱成立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继承。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A错,D正确。依第33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该规定是一种无条件的选择.B错。依第34条,"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C错误。

  • [多选题]两甲国人在中国准备离婚,两人的共同经常居所在乙国。关于法律适用,依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如两人选择去中国某法院离婚,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如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律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离婚。依《法律适用法》第26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A项错误,当事人的选择是有范围限制的。依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两人去中国法院离婚,应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B项正确。同样依第26条,两人协议离婚,但没有选择法律,应适用两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即乙国法律,而不是甲国法,C正确。同样依第26条,两人是可以选择一方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而不是共同的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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