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题目: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08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汽车可以设立动产质权。故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6)交通运输工具……汽车可以设立动产抵押权。故B正确。《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租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故C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无需公示,登记为动产抵押权的对抗要件。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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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对古代罗马私法中的法人表述错误的有:()
  • 对法人概念作了详细规定

    规定了固定的法人财产数额

    对法人术语作了明确规定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法人内容。古代罗马法中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也没有产生法人的概念和术语。到了共和国时期,开始承认某些特种团体享有独立的人格。帝国时期进一步认为,国家和地方行政区(如省、市、自治市)也具有权利主体的资格。后来,随着实际需要,各种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大量涌现。罗马的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前者以人为成立的基础,如国家、地方政府、公益社团和私益社团;后者以财产为成立的基础,如寺院。财团法人的财产包括慈善团体的基金和待继承的财产。团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社团要达到最低法定人数(3人)。财团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此外,还要经过批准手续。到帝国时期,团体必须经过皇帝或元老院的批准方可成立。选项C的表述是对的,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项。

  • [单选题]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 解析: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C。

  •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英国宪法特点的是:()
  • 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英国无系统的成文宪法,其各部分渊源又不断随着社会变化而发展,这势必造成其内容的不确定性。英国宪法是典型的柔性宪法,其修正程序、效力与普通法律是一样的,只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而已。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其渊源有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具有多样性。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

  • [单选题]宪法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其常委会主要领导的产生程序设置了较为严密的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

  • 解析:A选项、C选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2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10至1/5,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D选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1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

  • [多选题]A市的甲厂将货物托运给B市的乙厂,与铁路运输部门办理了货物运输手续。现设甲与乙的合同发生了变化,甲拟向承运人提出变更运输合同。在铁路部门将货物交付乙厂之前,甲可以提出哪些变更合同的请求?()
  • 中止该批货物的运输,返还给甲厂

    该批货物的中途站变更为最终到站

    先将货物到站变更为C市,后又变更为D市

    在运输终点站将该批货物全部交付给丁

  • 解析:本题涉及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变更权问题,该变更权为形成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上述选项均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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