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哪些法律规定是属于法的溯及力的规定?
正确答案 :CD
《著作权法》第60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解析:法的溯及力是指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颁布施行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如果适用,该法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选项A规定的是法的生效时间,而B项规定的是复议期间,选项C和D则是规定的"法的溯及力"问题。
[单选题]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新的政治法律主张,古文献中的表述是:()
正确答案 :D
以德配天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周初统治者(一说周公姬旦)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周初统治者将"德教"的具体内容逐渐归纳成内容广博的"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多选题]《大清新刑律》的特点有:()
正确答案 :BCD
采用西方刑法典的结构
确立新的刑罚体系并大量采用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
抛弃了以往的传统旧律结构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较大的改动:(1)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因而成为一部纯粹的专门刑法典:(2)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3)确立了新的刑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罚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主义、人人平等原则、正当防卫制度。但对于传统旧律并没有做实质性的修改,特别是附录《暂行章程》依然存在于法典之中,依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正确答案 :C
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法律上平等,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但是,对于信仰外国宗教的公民,不得任命为党、政、军的"一把手"
解析:C项中,既然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法律上平等,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那么,对于信仰宗教的公民,当然可以任命为党、政、军的"一把手"。
[多选题]周某是部队现役军人,方某为了想让周某离开部队帮方某做生意,于是便煽动周某快点从部队逃出来,声称如果周某逃离部队,方某就会聘请周某担当方某公司的总经理。于是周某照办了,方某也兑现了他的诺言。关于周某和方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CD
周某的行为构成逃离部队罪
方某的行为构成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方某的行为构成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解析:本题考查雇佣逃离部队军人罪的具体适用。参见《刑法》第373条和第435条。
[多选题]被害人张某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郑某提起自诉,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该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郑某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2000元。下列哪些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符合?
正确答案 :ABD
未对郑某采取强制措施
对自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解析:刑事自诉案件不论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都不可能超过10个月。C选项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202、214条的规定。至于D项,《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而不是必须调解,故D项符合题意。
[多选题]某大学中文系英籍留学生马克用汉语创作了一篇小说,发表在《文学新星》杂志上,发表时未作任何声明。以下哪些行为是侵犯马克著作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 :ABD
甲未经马克同意将该小说翻译成英文在中国发表
乙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译成藏语在中国出版发行
丁未经马克同意也未向其支付报酬将该小说收录进某网站供人点击阅读
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侵权行为、合理使用等知识。依《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发行权、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未经权利人同意,或未支付相应报酬,均为侵权行为。甲未经同意进行翻译,丁未经同意进行收录汇编,是典型的侵权行为。但依照《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不属于侵权行为。本题的难点是,《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将汉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的合理使用是否适用外国人的问题。按照第22条的规定,该合理使用仅限于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包括外国人在中国发表的汉语言文字作品,因马克是外国人,不宜适用《著作权法》第22条的该项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单选题]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近代中国宪法的问题,考生要注意典型的宪法性文件的历史地位及其突出特点。《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1912年3月11日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宪法文件,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故A项错误。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并不实行总统制,而是仿效法国建立了责任内阁制,故B项错误。《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并且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标志着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C项是正确的。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在政府组织形式上实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不是五权分立的原则,故D项错误。
[多选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选项A:不作为犯罪是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船工甲将救上来的人又推入水中,致其溺亡。这是作为方式的犯罪。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必须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才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甲没有制止妻子受贿的法定作为义务。所以,B项是正确的。选项C:乙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所以不能单独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明知幼童可能死亡而阻止甲救助,这种行为是教唆甲实施不作为犯罪,所以乙与甲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共同犯罪。C项错误。选项D:甲这种行为被称为自愿接受行为。甲在将乙抱回家后就对乙产生了抚养义务,如果不想养了,就必须妥善安置乙,如将乙送到派出所或者福利院等。本案中甲没有妥善安置乙,导致乙被冻死。故,甲成立不作为犯罪。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请回答第(1)~(3)题。
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D
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本题中,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符合《合伙企业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此时,合伙企业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仍归乙享有,因此,乙将房屋变卖并过户给丁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丁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因此,A、C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考查合伙人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合伙协议约定,乙以其房屋的使用权出资,然而乙却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将该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丁,因此,乙应当对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当选。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