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题目:下列各项中,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的有()。
解析: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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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企业所得税收人的确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解析:选项A,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选项C,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单选题]甲公司2014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7.1
解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3.4)×25%+(2-5-20)×25%=7.1(万元)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有()。
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向总机构支付的合理费用
解析:未经核准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扣除。
[多选题]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解析: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单选题]甲公司属于以境内外全部生产经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在2014年年初汇算清缴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自行将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调整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全年已预缴所得税75万元。税务师事务所检查时,发现甲公司以下几项业务事项:(1)7月份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设备使用期为5年,预计无残值。当月投入使用。企业当年已计提了折旧费11.7万元。(2)8月份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直接向某小学捐款4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3)9月份将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计入当年财务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4)10月份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上注明对方介绍给本企业120万元收入的劳务项目,本企业支付中介服务机构佣金18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5)将持有的乙公司10万股股权的80%股权让给丙公司。假定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7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元。取得丙公司股权支付66万元、银行存款6万元。甲公司认为上述属于免税重组,未作纳税处理。(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利润7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10%),未补缴企业所得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解析:(1)纳税人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再计入原值计提折旧;计提折旧的时间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即8~12月共5个月。甲公司当年设备折旧税前扣除额=50÷5÷12×5=4.17(万元)(2)直接向某小学捐款40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应予资本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3)非保险企业,佣金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当年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额=120×5%=6(万元)(4)企业虽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是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是不免税的。甲公司股权重组中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9-7)×10×80%×(6÷72)=1.33(万元)(5)甲公司当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600+(11.7-4.17)+40+10+(18-6)+1.33=670.86(万元)甲公司当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670.86×15%-75=25.63(万元)(6)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税额=70÷(1-10%)×(15%-10%)=3.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