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A、退休金 B、抚恤金 D、养老金

题目:根据《合同法》规定,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的行使。保险赔偿金中,只有基于人身的部分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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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饮料厂签订一份买卖纯净水的合同,约定提货时付款。甲公司提货时称公司出纳员突发急病,支票一时拿不出来,要求先提货,过两天再把货款送来,乙饮料厂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乙饮料厂行使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D、同时履行抗辩权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 [单选题]2006年8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于8月20日到甲公司的库房提取所购全部货物。乙公司由于自身原因至8月30日才去提取该批货物,但8月25日甲公司的库房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乙公司应提取的部分货物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起始时间是()
  • B、8月20日

  •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风险的转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的,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本题由于乙公司自身的原因在约定之日8月20日没有提取标的物,根据该规定,应当自8月20日起,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责任。

  • [单选题]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丙地

  • 解析: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 [多选题]A市甲厂因购买B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B市为交货地

    13市为付款地

  •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所在地履行。所以交货地和付款地均为B市。

  •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

    债权人下落不明,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单方面免除了债务人的全部债务

  •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终止的情形。选项B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不意味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 [多选题]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未进行约定。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的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均未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未告知大王,便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单选题]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其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事人对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未进行约定。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的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资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均未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同意。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未告知大王,便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 [多选题]甲公司委托张某到黑龙江省采购10吨大米,张某要求甲公司预付10万元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甲公司予以拒绝,双方无其他约定。后张某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自己垫付了5万元的必要费用。但因黑龙江省遭受旱灾,致使大米欠收,张某无法采购到符合甲公司质量要求的大米。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公司应当预付张某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甲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若甲公司解除委托合同,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相应的报酬

  • 解析:(1)选项AB: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必要费用的,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2)选项C: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3)选项D: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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