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利润分配比例为4:2:2:2.现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现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约定新的比例,经过协商后也无法确定,亦无法确定二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依照法律规定,现该合伙企业的利润在丙、丁之间如何分配()
正确答案 :D
D、全部利润平均分配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利润和亏损分担的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正确答案 :CD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在非紧急情况下,股东应当请求“监事会”(而非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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