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占有权能 使用权能 收益权能 处分权能
题目:甲拥有一座房子上下两层,甲将房子的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了乙,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后甲将该套房屋一并出卖给了丙。则甲对房屋行使了()。
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的权能。甲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并且自己在第二层上居住,是占有权能与使用权能的体现;甲将第一层作为门脸房出租给乙收取租金,是收益权能的体现;后甲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了丙,是处分权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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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理论,下列关于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特定物,是指能够移动且移动后不至于损害其价值的物
解析:本题考核物的概念和分类。选项B混淆了动产和特定物的概念。动产,是指能够移动且移动后不至于损害其价值的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不能以其他物替代的物。
[单选题]小欧对皮皮负有100万元的债务,小欧对该债务设定了担保。在其提供的下列担保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小欧的朋友大山将自己的一幢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皮皮,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担保物权的方式。选项 C 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权,其内容和程序都符合规定。选项 A 与法定物权的内容相异,因为动产质权的设定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如果不转移占有,即使名为质权,也无效。留置权只能针对动产适用,且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而不是约定担保物权。所以选项 D 错误。【该题针对“担保物权概述”知识点进行考核】
[单选题]鸿宾造纸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购买一条生产线。银行要求鸿宾造纸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造纸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作为返还贷款的担保,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个月后,邻县的前江造纸厂找到鸿宾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由于鸿宾厂经常签订类似的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在审查前江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前江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鸿宾造纸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
解析:本题考核质权。《物权法》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本题中的质押合同生效,但是质权因未经登记而尚未生效。《物权法》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者提存。本题中,因质权未生效,所以本规定并不适用。鸿宾造纸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题针对“动产质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导致物权绝对消灭的情形有()
乙将课本烧毁
丁的戒指被丢入大海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物权的消灭,即物权与特定的主体相分离,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绝对消灭,是指物权不但与原权利人相分离,而且在客观上不复存在。相对消灭,是指物权虽与原权利人相分离,但客观上并未失其存在,而是与新的权利人相结合。例如,所有权转让。通常所谓物权的消灭,如无特别限定,仅指物权的绝对消灭。【该题针对“物权变动的意义、原因”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权利人的物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的情形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地役权
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设定抵押
买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的物权变动立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 A 正确。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 B 正确。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 C 正确。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所以选项 D 错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选项 E 正确。【该题针对“我国的物权变动立法”知识点进行考核】
[多选题]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物
物权是权利人对物的直接支配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同一物上不能同时有两个不相容的物权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特征。物权是对世权。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准予转让的,应由转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解析:选项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多选题]宏大开发商正在合法建造一栋房屋。2014年5月20日,王某与宏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7月1日,王某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了预告登记。2014年9月15日该房屋建造完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预告登记期间,未经王某同意,宏大开发商不得处分该房屋
宏大开发商与王某应在2014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失效
解析:(1)选项B:王某与宏大开发商进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方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进行“预告”登记后并未取得所有权;(2)选项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