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应由BIN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题目: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购其产品线上的2台设备,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了设备的生产厂家(为BIN公司)、规格型号、价款、到货时间、地点以及对乙公司的受托权限和酬金及其支付方式等事宜。随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BIN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然而,交货时BIN公司仅提供了1台与合同约定的质量完全一致的设备M,同时还提供了另1台使用功能、技术参数等与设备M相近、价格比较优惠的设备N。为了如期履行委托合约,乙公司便自作主张将这2台设备一并按期交付甲方使用,但并未就此事向甲方报告和说明。在设备试运行期间,设备N不能正常运转,导致甲公司产品线未能按期正式投产。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自行替换设备,未尽到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和委托事务报告等义务,其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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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签订了多式联运合同,应甲要求,乙开具了可转让多式联运单据。甲隐瞒了所运物品为危险物等相关信息,也未履行妥善包装的义务,且不久就将这份合同转让给了丙公司。运输期间该物品发生自燃,导致运输工具损毁。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应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甲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建材商订购了一批木料。乙按照约定将木料置于交付地点并告知了甲公司,但甲未按约定时间收取。这期间,木料堆放地失火,导致甲订购的部分木料被毁。此损失应由()。
甲承担全部责任
[单选题]梁某陷入经商困境时,李某借给梁某60万元以助其渡过难关。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但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满后梁某并未将60万元还给李某。李认为除了应归还本金外还应偿还借款期间和逾期的利息,而梁则不以为然。李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法院对偿还借款期限内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
解析: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
[单选题]李某拥有一处地段不错的商铺,王某欲承租,2006年2月15日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2006年3月1日起租用。同年2月20日李某又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当日将该商铺交付给了张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两份合同均有效,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甲建筑公司与乙运输公司签订了材料运输合同,其中约定了运输费用、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和交货地点等,并明确在材料交付时验货。运输途中行至某路段时,承运司机发现路况很差,便自作主张绕道行驶,由此增加了运输费用。材料被送达约定地点后,甲公司工作人员未及时验收就匆忙卸货。10天后,甲公司材料员发现个别材料有破损。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甲有责任承担破损材料损失
解析:《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按照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将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运输费用的,托运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运输费用。因此,C和D选项不合理。承运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运输线路状况,并在合同中对遇到运输线路改变、运费增加等情况的处理办法予以明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改变运输线路和增加运费等应及时向托运人提出,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合同法》还规定,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或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本题中,甲公司人员未在约定期限验收材料、及时发现材料破损并提出异议,因而有责任承担材料破损的损失。
[多选题]甲建筑公司与乙清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乙清运甲建筑工地的废弃物。按《合同法》规定,乙公司的权利包括()。
拒绝超载运输废弃物
要求甲支付清运费
[单选题]王某经营了一家金属加工厂,因其流动资金短缺便以个人名义向赵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分2次借款,第一笔借款20万元,间隔1个月再借款30万元,两笔借款还款期限均为2个月,双方未明确借款利息。赵某向王某借出20万元后,并未按照约定时间再借给王某30万元,使王某因材料采购资金不足而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20万元借款期满后,王某未向赵某偿还这笔借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3个月后彼此将对方诉至法庭。王某要求赵某赔偿其相应的经济损失,赵某要求王某偿还20万元借款及利息。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赵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解析: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本题30万元借款约定并不成立,赵某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对于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因此,本题王某对20万元借款期内的利息没有支付义务,但赵某可以要求王某偿付逾期还款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