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黎某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2000年,他在法国因酒后开车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据此,法国已对他进行了刑事处罚。若根据我国刑法,他可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试问,我国司法机关还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
正确答案 :B
应该追究,因为他是我国国家工作人员
[单选题]针对《刑法》的适用范围,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C
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采用的是以属地管辖为主,属人管辖、保护管辖和普遍管辖为辅的原则
[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多选题]划分刑事管辖的原则是()。
正确答案 :ABCD
A、便于及时处理案件
B、保证办案质量
C、平衡公、检、法机关的工作量
D、原则性与灵性相结合
[多选题]被告人除自己在刑事案件中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
正确答案 :ABD
A、律师
B、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有权进行下列哪些活动?()
正确答案 :ABCD
A、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
B、代理申诉、控告
C、申请取保候审
D、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单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正确答案 :C
在现代刑法立法过程中,既要注意对犯罪的惩处,又要注意对自由的保护
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任务和刑法机能的理解。刑法理论认为,刑法的任务是保护法益。惩罚犯罪是手段,保护法益是目的,惩罚犯罪是为了保护法益,惩罚犯罪与保护法益不是相互矛盾的。现代刑法立法,既要注意惩罚犯罪,又要注意自由保护,即要兼顾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
[多选题]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下列属于关于公共财产的是:()
正确答案 :ABCD
某国有公司的财产
某村集体企业的财产
"中国红十字会"所管理的社会捐助资金
在邮递过程中的信件
解析:《刑法》第91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①国有财产;②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③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第2款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以公共财产论"有两重含义:一是该财产的所有权性质被视为公共财产,因此可能成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的犯罪对象;二是财产所有人对该财产的侵犯也能构成对公共财产权利的犯罪。A选项某国有公司的财产符合第1款第1项"国有财产"的规定;B选项某村集体企业的财产符合"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规定;C选项"中国红十字会"所管理的社会捐助资金符合第1款第3项和第2款的规定;D选项在邮递过程中的信件符合第2款的规定,属于在国有企业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所以,A、B、C、D项都选。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属地原则确立我国《刑法》对案件的效力的有:()
正确答案 :ACD
属于越南的一列国际列车行驶在我国领域内时,越南人甲盗窃美国人乙数额较大财物
悬挂我国国旗的飞机在A国领空飞行时,A国公民甲将B国公民乙打成轻伤
甲为杀害乙,从法国邮寄投放了毒药的食物给住在上海的乙,乙收到食用后死亡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属地管辖的规定。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国际列车与悬挂某国国旗的航空器和船舶性质不同,以案件发生时行驶所在地为案件发生地,所以答案A应由我国以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刑事管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虽然属于我国领土,但不适用我国《刑法》,我国虽然能够对答案B所说的案件进行刑事管辖,但不是根据的属地管辖原则,而是依据的普遍管辖原则,因此答案B不正确。
[多选题]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体力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的关键零件而将大型拖拉机撞毁,并撞死一位行人,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请回答下题。
正确答案 :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