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定金与预付款的共同点是()。
解析:本题考查定金和预付款的比较。考生应首先从两者的概念、性质出发,分析两者的本质区别才能解答。这也提醒我们要牢固掌握基础理论特别是一些重要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预付款具有事先给付的性质,但它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不适用于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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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以下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解析:解答诉讼时效的问题时,一定要记牢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的情形,这是常考点。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以下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本题中,ABC项都是错误的,只有D项是正确答案。
[单选题]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财产可以抵押?()
解析:抵押可以针对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规定了不得抵押的若干情形,考生一定要牢记。《担保法》第37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校长的私人小汽车并非教育设施,可以抵押。选项B正确。
[单选题]诉讼时效延长,只适用于具有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
[多选题]定金具有以下作用和性质()
A、担保合同履行B、证明合同有效C、证明合同成立D、有预先给付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