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题目: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三间上房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三间上房的权属未作约定。三间上房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下列关于三间上房的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根据民法原理,潘家出钱购买的建筑原料附合于王家的房屋,成为其房屋的组成部分,王家作为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加益部分的所有权,但是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
新设合并
解析:法人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题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用甲独资公司的字号,但是显而易见,两者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不同,无实质上承继关系,原来的甲、乙公司均已经被撤销,所以本题中的情形只能是新设合并。
[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但其财产已被分割,则下列各项中,甲不能要求返还的是()。
其债权人从其财产中获得的用于抵债的机器设备
解析:《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单选题]关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无论何种情况,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侵权行为,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