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题目: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偿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解析: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注销,只是原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并不因合伙企业注销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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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李某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解析:(1)选项ACD: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选项B: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的是()。
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
解析:选项D:合伙企业承租的设备因未取得所有权,不属于合伙企业财产。
[多选题]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莱、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钱某应承担有限责任
解析:(1)50万元银行借款,是赵、孙二人转变性质之前发生的企业债务;(2)赵某目前为有限合伙人,但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C错误;(3)孙某目前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亦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错误;(4)钱某始终是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仅承担有限责任,选项A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