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题目: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善意的受让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可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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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关于物权的排他效力,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物权具有对世效力,其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都是不特定的

  • 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特征与效力。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下列物权的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是()。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自地投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或者以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或者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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