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题目: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一合伙组织,推举甲为合伙负责人,负责管理合伙组织日常事务,一日,甲代表合伙组织签订了一商业合同,导致合伙组织亏损十几万元,此时的责任应当由()承担。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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